贵港港中心港区李村1号至3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贵港港中心港区李村1号至3号泊位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要求,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:
(一)建设项目名称、选址选线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贵港港中心港区李村1号至3号泊位工程
项目性质:新建。
建设地点: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横岭乡李村、郁江特大桥下游约0.3km的郁江右岸处,上距贵港航运枢纽约17.5km,下距桂平航运枢纽约93.0km
项目投资:总投资为36662.27万元。
工程概况:新建3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,岸线使用长度为322.5m。
建设内容:港池及停泊水域水上疏浚工程、码头水工工程、护岸土******消防工程、电气工程、绿化美化工程、环境保护工程、水土保持工程、临时工程等项。
(二)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人:梁工
******街道横岭卢村背
联系电话:******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名称:广西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南宁市良庆区宁泰新港湾大厦5楼508
联系电话:******
联系人:丁工
电子邮件:******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,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链接:******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******_665329.html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。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的方式发表意见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 1 月 2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