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******消防维修更新工程已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******委员会******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物业专项维修基金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人为******委员会******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嘉福公寓小区内,工程费用约28.25万元,工期要求:60日历天;质量要求:合格******消防设施维修更新等,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检测报告为准,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: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项目负责人资格: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证)。
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3其他要求: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《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》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“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” 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网页复制件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,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5年07月10日至07月16日,每日上午8:30时至11:30时,下午14:00时至17:00******有限公司(温州市龙湾区汤家桥路国大广场2号门11楼)或联系代理人员购领招标文件,招标文件每套500元,售后不退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见2025年07月31日14时30分,地点为温州市瓯海区宏地壹品国际5号楼1604室开标室。
5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(******/)上发布。
本项目技术资信分30分,商务分70分。
7. 联系方式
招标人:******委员会******有限公司 联系人:冯先生、赵先生 电 话:******、****** ******管理中心 联系人:叶先生,联系方式:0577-****** | ******有限公司 联 系 人:王工 电 话:0577-******、****** |
附件信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