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机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:GXJD-******70188)变更公告01
项目名称:南宁机场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GXJD-******70188
采购人:******有限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
项目联系人:覃合林、李幸
联系电话:******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7月2日
变更日期:2025年7月9日
内容:
序号
章节
澄清前
澄清后
1
第一章 磋商公告 3.供应商资格要求 3.2
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.5资格审查资料 (十)
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》(电梯)安装、维修B级(含B******消防员电梯)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、自动扶梯与自行人行道、杂物电梯、液压驱动电梯。
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》(电梯)安装、维修B级(含B级)以上许可证,同时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(******消防员电梯)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、自动扶梯与自行人行道、杂物电梯。
2
第一章 磋商公告 3.供应商资格要求 3.6
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.5资格审查资料 (九)
业绩证明材料: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,近3年内每年电梯维保量保持在200台以上(需提供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)。
业绩证明材料: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,近3年(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)内每年电梯维保量保持在200台以上(需提供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)。
有效业绩认定举例:
① 假设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供的电梯维保合同务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-2025年3月10日,合同年限认定如下:
2022年业绩=2022年3月10日–2022年12月31日维保量
2023年业绩=2023年1月1日–2023年12月31日维保量
2024年业绩=2024年1月1日–2024年12月31日维保量
注意:2025年的部分超出“近3年”范围,不计入。
② 假设该合同总维保电梯数量为400台,每年电梯维保量按下列方式计算:
2022年(约9个月):计入量=400台×9/36=100台
2023年(12个月):计入量=400台×12/36≈133台
2024年(12个月):计入量=400台×12/36≈133台
备注:供应商须提供分年度维保量证明材料,否则该合同业绩不计入任何年度。(合同需清晰显示服务期限、维保电梯总台数、盖章等关键内容)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7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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